释义 |
法律分析:庭审中,证人提供的证言可能存在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情况,需要进行补充或修改。此时,是否需要举证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对证据有异议的,应当及时提出并说明理由。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固定形式的证据,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前提交。对需要到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在开庭前传票传唤。对证据的质证、辨认和鉴定,由当事人提出并由法庭安排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 第十五条 证据有瑕疵的,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期间提出瑕疵,并说明其不能排除对事实认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庭审中的证人证言补充或修改需要提出瑕疵,并说明其不能排除对事实认定的影响。对于需要到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在开庭前传票传唤。而对于补充或修改后的证言,如果能够证明其真实性,法庭可以将其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