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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从员工工资中扣除1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年底发放是否符合规定这个是否违法
释义
    绩效考核时扣工资合法,但数额需合理。劳动者完成规定任务应发绩效工资,未完成可合理扣部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权利;《工资总额组成规定》第四条,工资由六个部分组成;《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五条,不得克扣工资,可代扣个税、社保费、抚养费等。
    法律分析
    绩效考核时因劳动者不达标而扣工资是合法的,但是扣除的数额也必须合理。当劳动者按单位的规定完成绩效任务时,单位需要向其发放绩效工资;没按规定完成的,可以合理地扣除部分绩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拓展延伸
    员工工资绩效考核:合规与法律界限
    在员工工资绩效考核方面,公司从员工工资中扣除10%并年底发放的做法需要符合相应的规定和法律界限。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可以根据员工的绩效进行工资调整,但扣除的比例和发放时间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扣除1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年底发放的做法需要确保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比如是否与员工事先达成了书面协议、是否存在合理的绩效评估机制等。如果公司未经合法程序进行扣除,或者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这种做法可能会被视为违法行为。因此,公司应当谨慎操作,确保员工工资绩效考核的合规性,并遵守相关法律界限。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等,公司在员工工资绩效考核方面扣除10%并年底发放的做法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应确保存在合理的绩效评估机制,并与员工事先达成书面协议。未经合法程序扣除工资或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做法可能被视为违法行为。因此,公司应谨慎操作,确保员工工资绩效考核的合规性,并遵守相关法律界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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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0: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