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防范重疾险理赔时的欺诈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 重疾险理赔时,保险公司需要对被保险人进行核实,以避免欺诈行为的发生。如果被保险人在理赔时故意隐瞒或伪造病历等信息,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同时,保险公司也需要在理赔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能利用理赔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获取不当利益。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保险人在承保和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对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的身份、资格、保险标的、事故原因和损失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第六十四条 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价值、数量、状况等应当进行评估或者检验。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代理人等在保险合同订立或者履行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身份、资格、保险标的、事故原因和损失等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有调查核实的义务。对于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保险人可以拒绝承保或者不予理赔,并返还保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四条 销售者和服务者不得虚假宣传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用途、规格、产地、价格等情况。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安全权,能够要求销售者和服务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确保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采用虚假的价格、欺诈的销售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 以上法律规定意在保护被保险人的权益,同时防范欺诈行为的发生。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提供真实信息,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也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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