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第一,根据有关规定,章程和法律选任或选派清算人,并组成清算委员会。若是特别清算,还应召集债权人会议和选任监理人与检查人。清算人是在法院的严格监督下对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事务的具体执行者,代表公司拥有广泛的权利。第二,清算人或清算委员会清总公司财产,发出清算公告,通知债权人在限定期限内申报其债权,并召开股东会和债权人会议及其他会议研究有关事项;然后处理公司财产,包括回收债权、抵押、出租的财产,拍卖现有财产,将公司全部作价成现金,根据债权人的先后次序偿还债务;最后在优先股和普通股之间根据发行时各类别股票所规定的条件,分配剩余资产。第三,清算结束后,清算人或清算委员会应提出清算报告和有关的财务报表、帐明,经国家授权部门确认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验证,依法或依公司章程分别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法院以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依法向原登记机关办理结业登记,宣告股份有限公司解散。风险提示: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3、清缴所欠税款;4、清理债权、债务;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如何清算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这样清算公司的资产: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然后开始履行清算组的职权,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最后报股东大会确认。 股份有限公司解散需要清算吗 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以下原因之一所解散的,则需要进行清算:(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是否需要清算 需要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由此可见,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是需要清算的。 股份有限公司怎么进行清算的 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股份有限公司是怎样进行清算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有:1、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3、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风险提示: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该内容由 郭大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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