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可以处于行政拘留吗? |
释义 | 孕妇不可以拘留,这里的不可以拘留并不是说孕妇的行为不违法,而是由于法律出于对孕妇的保护而不对孕妇执行拘留处罚。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一、无证驾驶怎么免于拘留? 可以询问当地公安局或者派出所,看是否可以缴纳罚金代替拘留。按规定,无证驾驶拘留十五天的。除非你不要被扣的车辆,否则只能接受拘留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如果您有上述法定情形,可以申请免于行政拘留,除此之外,写申请也不能免于处罚的。 二、盗窃什么情况不拘留? 盗窃行为违反治安管理但具备以下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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