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的效力与认定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口头遗嘱的效力与认定的条件是: (1)时间限制。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资格限制。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订立口头遗嘱的民事行为能力; (3)人数限制。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一、老人的遗嘱必须有公证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老人的遗嘱只要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为有效,不一定要公证,如果遗嘱公证的需要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一、形式要件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月、日。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3.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4.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二、实质要件1.遗嘱人必须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不得伪造遗嘱,伪造的遗嘱无效。4.不得篡改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口头遗嘱需要多少个证人 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证人。一般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如果危急情况消除的,遗嘱人一般应重新立书面遗嘱或者录音录像遗嘱取代口头遗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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