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菏泽公积金新规定? |
释义 | 律师解答: 1.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申请公积金其中一条要求必须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等条件。 2.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5十当前公积金缴存月数×2000。 【法律依据】: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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