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伤认定 的流程如下: 1、 申请劳动仲裁 , 确认劳动关系 : 关于确立 劳动关系 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21]12号)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 工资 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 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 举证责任 。 2、医院复印住院病案、仲裁裁决书、出事故的证明材料,一年内去申请工伤认定; 3、工伤认定后拿到 工伤 证去劳动局理赔科理赔。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