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诈骗多少钱立案 |
释义 | 网上实施诈骗行为,金额一般达到了3000元的,就可以立案处理。 而在特殊情况下,可能对诈骗金额的要求不需要达到这么多,实际也可以作出立案,达到三千以上构成犯罪可以进行刑事处罚,没有达到三千即使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由于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络诈骗是运用网络手段进行的诈骗行为,形式不同,本质都一样。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有: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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