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期违约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
释义 | 预期违约也被称为先期违约,是一种违约行为,在我国《民法典》合同编中有明确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当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一方明确表示或者通过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是一种违约行为。在我国现行《民法典》合同编违约责任一章中有相关规定。根据该规定,当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该内容由 江伟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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