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向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危化品经营单位向县级安监局提交申请,带有存储设设施就向市级安监局申请。审批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