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出资证明书的法定记载事项有五项: 1.公司的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的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出资的数额和出资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公司名称; (二) 公司成立日期; (三) 公司注册资本; (四)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 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