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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后是否仍需偿还债务?
释义
    破产宣布后仍需有限范围内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财产按优先顺序偿还员工工资、社保费用、税款和普通债权。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但若提供担保则需承担相应责任。破产程序终结后,保证人和连带债务人仍需清偿未受清偿的债权。自行终止破产清算的行为无效。
    法律分析
    一、宣布破产了是不是就不用还钱了
    1、宣布破产了要在有限范围内还钱。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等。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宣布破产了股东还要还钱吗
    1、如果企业股东对企业破产负有一定责任的话,此时,该股东也要对企业债务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但是,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则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结语
    在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仍需在有限范围内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财产将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包括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和普通破产债权。对于股东而言,如果其没有提供担保,则只需履行出资义务,不需要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然而,如果股东提供了担保,则需承担担保责任。重要的是要遵守破产程序,否则行为将无效且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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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