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未履行,是否需要解除?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原则: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需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如违反劳动条件、未支付报酬、违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采取暴力手段或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安全的情况下,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同样,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营私舞弊等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不可以任意解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结语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依法进行,双方都需要遵守相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都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保护、支付报酬或缴纳社保费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而用人单位也有权解除合同,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失职营私舞弊等。双方应理性对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遵守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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