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自建房提取的手续: 1、单位或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盖公章),身份证,个人申请书(单位核实、盖公章),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要件材料、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要件材料; 2、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 3、银行中心审批; 4、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公积金自建房提取的条件: 1、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及其配偶建造、大修、翻建拥有所有权的自住房的、直系血亲、同户成员可以申请办理自建房公积金的提取; 2、不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3、自建房提取公积金必须要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4、提取申请人必须是房屋产权人或产权人的配偶才可以建造和提前住房公积金使用; 5、符合自建房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