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证中一般分为两种颜色,一种的红色,一种是绿的,红色与绿的两种颜色是有不同之处的,所可以应当的房屋所有权也是有所不同的,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关单位进行分发不同的房产证。下面就由广东道滘镇律师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在国有土地上自建房办房产证可直接改名吗可以办理,但很麻烦,需要带着土地证明等先补办建房许可,之后才可以办理房权证。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不能有私人买卖和建房。私买私盖不能办理房产证,要是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内及本村村民之间可以转让。农村村民无论新建、扩建、移建、拆建,都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这个意思就是说,即使手里有原来的宅基地使用证,要是新建、扩建、移建、拆建也需要先申请,在得到批准以后才能建房。房产证证件作用既然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的作用极为有限,那么登记机关发放房产证的意义何在?其实,房产证主要在房屋登记事务范畴中发挥作用,并且主要是为了保证登记活动的秩序与安全。房产证首先起到登记行为完成的证明作用。登记机关在完成房屋登记事务后,将房产证发放给权利人,表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相应的房屋登记。由于房产证记载的内容与登记簿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产证起到一种备忘的作用。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掌握自己的财产情况,而不必每每去查阅登记簿。房产证最重要的作用还是保证登记活动的安全。因为房屋的权属情况依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而登记簿由登记机关记载并且由该机关保管,并不在权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擅自更改登记簿的内容,权利人就面临失权的危险。为了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登记机关在进行了房屋登记之后,有必要再向权利人发放房产证,其上记载与登记簿相同的内容。如果事后发现登记簿的记载有与房产证相异之处,权利人可以房产证的记载对抗登记机关,要求登记机关恢复原记载并承担责任。所以,在以登记作为不动产权利公示方法的制度体系中,房产证的主要功用是在约束登记机关的行为,发放房产证是保证登记安全的重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