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规定土地租赁时限是多久 |
释义 | 土地租赁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土地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且不能超过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土地出租期满后可续订合同,但续订期限不得超过20年。土地使用权被征收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可获得赔偿,承租人只能获得合同未到期的赔偿,并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进行区别赔偿。如出租人独占全部赔偿或协商不成,承租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规定土地租赁时限是多久 土地租赁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确定,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但土地出租期限也不能超过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二、土地出租期间被征收怎么处理 事实上,只要是在使用该被征用的土地遭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可以获得赔偿,个人不能独占全部赔偿。不过,土地租赁的承租人只能拿到合同未到期的赔偿,并且加上地上附着物的实际损失。 不过,因为土地的实际用途分为农业用地和非农用地,因此在赔偿的时候会根据这个情况区别赔偿。 如果是征收耕地的,那么一般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另外,在实践中,有些土地出租人会以自己是土地所有者身份独占全部的土地补偿费,这样就忽视了土地租赁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违约金问题,严重损害承租人的利益。或是出租人跟承租人就土地补偿费协商不成的,为解决这些问题,承租人首先可以先找对方协商解决,毕竟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是协商解决不下这个问题的,可以将土地租赁合同收集起来,直接去当地的法院起诉解决问题。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且不能超过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对于被征收的土地,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有权获得赔偿,承租人只能获得合同未到期的赔偿,并加上地上附着物的实际损失。如出租人以独占全部赔偿费的方式违反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等方式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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