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表兄妹办婚宴结婚违法吗
释义
    本文探讨表兄妹是否可以举办婚礼。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积极条件包括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消极条件包括有配偶者、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符合上述条件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法律分析
    表兄妹是否可以举办婚礼:在法律上,办婚宴不属于婚姻登记,因此不违法。但是表兄妹不属于可以结婚的范围,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不能形成夫妻关系。
    结婚条件是指婚姻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积极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消极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有配偶者;
    (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民法典只进行了原则规定,没有具体列举。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符合上述条件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当代结婚条件的价值主要有几点:
    第一、有利于倡导婚姻自由。
    如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一规定是反对封建的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法律依据,从而为当事人的婚姻自由提供法律保障。
    第二、有利于为国家政策服务。
    如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必须达到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一规定有利于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利于优生优育和提高婚姻质量。
    第三、有利于保障婚姻家庭的稳定。
    如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有配偶者结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一记等。从而为维护一夫一妻制,防止重婚,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第四、有利于优生优育,保护当事人与社会的根本利益。
    拓展延伸
    我国民法典对结婚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的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同时,禁止结婚的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这是民法典对于结婚的消极条件。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了禁止结婚的疾病,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和严重精神障碍。这是民法典对于结婚的积极条件。
    民法典对于结婚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旨在保护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的发展。
    结语
    表兄妹虽然可以在法律上举办婚礼,但不属于可以结婚的范围。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结婚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包括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以及禁止有配偶者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符合上述条件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三条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3 14: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