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彩礼目的在于缔结婚姻,赠与不一定自愿,常受民俗影响。未登记或未共同生活,或导致生活困难均应返还彩礼。结婚彩礼行为的认定:(1)赠送彩礼的目的在于缔结婚姻,而一般赠与不会带有特殊目的;(2)当事人赠送彩礼并不一定完全出于自愿,往往是迫于民俗和习惯压力。应返还彩礼的情形:(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