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住房公积金账户怎么转移到广州 |
释义 | 该通知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出具方式,针对将东莞市缴存的职工转移到广州市的情况,需要提供不同的资料。单位经办人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和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提供);职工本人需要提供身份证件、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提供),以及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并需打印该缴存证明在该中心官网的验证结果)。办理地点为所属 法律分析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份通知,针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出具方式进行了调整。从现在开始,对于将东莞市缴存的职工转移到广州市的情况,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2.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 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并需打印该缴存证明在该中心官网的验证结果); 4.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5. 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提供)。 (二)本人办理须提供: 1、《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盖印单位公章,本人签字确认即可); 2、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并需打印该缴存证明在该中心官网的验证结果); 3、本人身份证件; 4、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提供)。 二、办理地点 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携带以上资料到所属归集银行办理。 拓展延伸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管理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转移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其中,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需要提交职工和用人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申请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转移需要提交职工和用人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此外,还需要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单。如果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还需要提交转入方和转入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同意转入证明和转入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综上所述,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转移需要提交多项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合法。 结语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份通知,针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出具方式进行了调整。从现在开始,对于将东莞市缴存的职工转移到广州市的情况,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2.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清册》(5人以上需提供); 3. 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并需打印该缴存证明在该中心官网的验证结果); 4.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5. 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职工账户为封存状态的无需提供)。办理地点为所属归集银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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