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护理伙食费多少数额一天,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以及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转院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具体金额根据职工月工资和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护理费根据不同等级享受不同待遇。辅助器具费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法律分析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四、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转院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具体为: (1)医疗费:按100享受。 (2)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4个月,在此期间的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享受。 (4)转院费用: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享受。 (5)生活护理费:依据鉴定结论享受不同待遇分完全护理、大部分护理、部分护理三个等级。完全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享受2017年重庆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7年重庆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大部分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享受。部分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享受。 (6)辅助器具费:按国家标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结语 根据以上条款,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转院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具体赔偿金额根据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倍数确定,同时也要根据鉴定结论确定生活护理费的不同等级。辅助器具费则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以上是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