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什么什么什么市场化交易 |
释义 |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能够有效推动碳资源配置优化,以成本效益最优的方式实现碳减排,并促进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科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有效的管理机制、可靠的交易系统、真实的排放数据。这决定了碳市场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离不开循序渐进。统一的信息平台和准确的碳排放数据,对碳市场有效运行至关重要。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与核查体系等,都需要建立和完备起来。同时,从无限制排放到可交易,碳排放权要获得“价格”,前提是总量设定和配额分配。设定总量需要遵循适度从紧、循序渐进原则,充分考虑产业的承受力及竞争力。配额分配到具体企业时,要与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等相一致,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必须严格从紧。 法律依据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第二条 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一)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 (二)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范围、实施步骤和管理类别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拟订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制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范围、实施步骤和管理类别名录,应当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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