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你应当依法缴纳(土地) 耕地占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 非农业建设 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四条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