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胎请假政策规定天数 |
释义 | 中国女职工享有98天产假,产前可休15天;难产应增加15天产假;生多胞胎每多生1个可增加15天。如有医疗证明影响生育的情况,单位必须批准保胎假申请。 法律分析 “保胎假”即产假,我国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的,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如果职工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保胎假的,单位必须批准。 拓展延伸 保胎请假政策的适用范围和申请程序 保胎请假政策的适用范围和申请程序是指针对怀孕期间遇到保胎困扰的女性员工所制定的一项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在职女性员工怀孕期间遇到威胁胎儿健康的情况,如流产风险、早期胎停等。申请程序一般包括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带医生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例记录、检查报告等。人力资源部门会根据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给予符合条件的女性员工一定的请假天数,以便她们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照顾,确保胎儿的健康与安全。 结语 保胎请假政策的适用范围和申请程序是指针对怀孕期间遇到保胎困扰的女性员工所制定的一项政策。申请程序一般包括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带医生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力资源部门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给予符合条件的女性员工一定的请假天数,以确保胎儿的健康与安全。这一政策为女性员工提供了必要的休息和照顾,保障了她们的权益和胎儿的安全。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关于上海市医疗机构依法开具产前假和哺乳假有关疾病证明的通知》第二条 经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和一下严重的妊娠并发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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