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 法人向自己公司借款的,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则是可以的。因为公司不能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间接向公司的董监高人员提供借款。 法律客观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工资、奖金收入。(二)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三)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四)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五)个人贷款转存。(六)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七)继承、赠与退还。(八)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九)纳税和数据。(十)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十一)其他合法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