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的处罚是什么 |
释义 | 绑架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绑架罪的处罚规则如下: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同时又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直接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和强制,如捆绑、推、拽、殴打、伤害、强行架走等, 所谓胁迫是指以不顺从就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恐惧不敢反抗的行为。胁迫实施暴力的对象既可以是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对在场的被害人的亲属,胁迫的方式可以用语言,也可以用动作,如用刀在被害人面前比划,但胁迫必须是对被害人当面实施。所谓麻醉是指利用药物、醉酒等致被害人麻痹、昏睡、昏迷的行为。 所谓“劫持”是指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劫离原地的方法已如前述,把持控制被害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捆绑、禁闭、监视、挟持、麻醉等。其本质特征是剥夺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故在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过程中行为人也可能使用暴力、威胁,也可能不使用暴力、威胁。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现为方面直接故意,且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所谓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绑架被害人的目的在于以加害被害人相威胁,迫使被害人的近亲属交给其财物,这里的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金银财宝等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或财产性利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