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应写清楚收款人和被收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收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收款时间期限,包括收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收款期限; 4、应写清楚收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收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5、应有收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