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证据种类? |
释义 | 行政诉讼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多种形式。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法院判断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行政诉讼证据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书证:指书面材料,如公文、合同、清单、票据等,它们可以体现行政行为的真实情况。2. 物证:指客观实物,如样品、生产工具、现场图片等,它们可以进一步说明行政行为的具体情况。3. 证人证言:法院通过询问证人,了解证人对于争议事项的陈述,即可得出相关证据。4. 鉴定结论:对于有专业性质的行政行为,如医疗、工程建设等,需要通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鉴定,以判断行政行为是否合法。5. 勘验笔录:对于有现场环节的行政行为,如执法、检查等,需要记录行政行为的现场情况,以作为判断证据。6. 视听资料:指音频和视频等电子记录,可以作为行政行为的真实记录,提供参考依据。7. 电子数据:指电子文件、数据库等,如网络通讯记录、行政文件备份等,可体现行政行为的真实情况。以上证据形式都是用于行政诉讼中,以证明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通过这些证据形式的使用,可以使法院更好地了解争议事项的真实情况,并作出判断性的裁决。 什么样的证据在行政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在行政诉讼中,不同类型的证据都有其重要性。书证和物证是最基础的证据形式,可以证明行政行为的基本情况;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则可以进一步补充和确认行政行为相关事宜的真实情况。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也常常被用作支持其他证据形式的补充。在行政诉讼中,最具决定性作用的证据常常是勘验笔录。因为勘验笔录往往能够反映行政机关处理事项的现场情况,从而准确理解争议事项的关键细节,判断行政行为的真实性。 行政诉讼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多种形式。在行政诉讼中,使用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法院更好地了解争议事项的真实情况,从而判断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勘验笔录则在行政诉讼中具有最重要的作用,因为它反映了行政机关处理事项的现场情况,这有助于裁判庭准确理解行政行为的详细情况,作出判断性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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