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债务怎么执行 |
释义 | 1、同时式执行。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然后合并被执行财产,完成法律文书的指令。按份合并执行法。 2、选择式执行。即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的被执行人先执行。 3、转换式执行。即根据具体案件灵活采取前两种方式并据案情随时转换执行方式。 一、法院执行局的办案流程有哪些 法院执行局办案流程有以下: 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2、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规定期限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规定期限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 执行回转制度是针对执行发生的错误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实行执行回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将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如果法律文书尚未执行,不发生执行回转; 2、必须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了。法律文书未经法定程序撤销,即使认为执行错误,也不能实行执行回转。 二、失信人员哪些情况下会被拘留 失信人会被拘留的情况如下: 1、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2、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的; 3、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 4、伪造、隐藏、毁灭或者拒绝交出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三、民事强制执行是什么意思 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申请人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几次 法院强制执行没有次数限制,根据需要可以随时执行,没有一年最多可执行几次的规定。 1、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如果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后,你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在执行过程中如果你和被执行人达成协议,撤回执行或者撤销执行,法院会以终结执行的方式结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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