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独立法人企业啊 |
释义 | 独立法人企业是指具备企业名称、资金数额、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的法人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独立法人是什么意思 独立法人是相对于民法上“自然人”的概念提出的,是法律所创设的主体。相比较而言,我国的事业单位法人难以等同于国外法人中的哪一种,若从法人举办目的、举办主体、活动范围等方面分析,事业单位法人类似于国外的公法人或公益社团法人。 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吗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 独立法人需要什么资格 一、独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成为独立法人,需要拿着相关手续,到工商总局申请,申请审核后,就可以成为法人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符合国家规定并有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风险提示: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再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团体的章程草案。 分公司是否是独立法人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设立的分公司是独立法人吗 设立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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