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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无烟草经营许可证而经营烟草业务的会受到哪些处罚?
释义
    根据我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如果一个企业没有获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责令该企业关闭或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该企业的违法所得;对该企业进行罚款。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或者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上述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无烟草专卖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的规定,如果一个企业没有获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责令该企业关闭或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其次,没收该企业的违法所得;最后,对该企业进行罚款。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或者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上述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拓展延伸
    烟草制品属于国家严格管制商品,无证经营烟草制品是违法行为。根据《烟草专卖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擅自生产、批发烟草制品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没收,并可以处以违法生产烟草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擅自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没收,并可以处以违法经营烟草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无证经营烟草制品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罚款金额最高可达违法生产烟草制品价值的两倍。
    结语
    根据我国的规定,如果一个企业没有获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责令该企业关闭或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其次,没收该企业的违法所得;最后,对该企业进行罚款。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或者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上述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四章 烟草制品的销售和运输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和处理违法案件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私分没收的烟草制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和处理违法案件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购买没收的烟草制品的,责令退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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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5:4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