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趁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
释义 | 利用他人危难处境迫使订立合同的行为是“乘人之危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如果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等情形订立合同不公平,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法律分析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所谓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指行为人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当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得不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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