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政府采购单项120万元以上须公开招标。中国政府网刊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七条 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