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股权分割怎么处理,离婚时股权如何分割
释义
    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
    在婚姻存续期间成立公司,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且占有一定的股份比例。
    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2、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要将公司股份转让给未持有公司股份的配偶或将公司股份转让给第三人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必须经过公司一半以上股东的同意方可进行。
    如果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的,夫妻双方可分割相应的股权折让款。
    如果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愿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或第三人可以成为公司新的股东。
    一、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期限的规定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期限规定
    (一)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一些期限限制
    (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夫妻一方在公司的出资要怎么处理
    如果离婚需要进行分割的话,那还是应当先确定该出资究竟是按照个人财产处理,还是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针对不同性质的财产实际的处理是不一样的。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1: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