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字视为送达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对于法院邮寄送达的情形,被送达人拒收并不否定送达的事实。视为已送达。 拒收法院诉讼文书 不少人在官司于己不利的时候,一贯想当然的做法是拒收法院应诉材料、拒领判决书。有的企业老板认定所谓经验,其下员工因惧怕担责,往往也遵从老板的意愿,对法院的东西一概不签字、不收领,甚至将法院的邮件的径行退回。有的当事人在估计审判结果对自己不利的时候,故意迟迟不予领取判决,甚至埋怨代理律师不该领取……那么,拒收法院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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