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贷款买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
释义 | 在银行贷款买房时,有6点需要注意。首先,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其次,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第三,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第四,贷款后出租住房时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第五,贷款还清后要忘记抵押,及时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最后,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法律分析 许多人购买房产时,更倾向于通过贷款的方式。毕竟,全款买房的土豪还是比较少的。那么,在银行贷款买房时,有6点需要注意,看看您都注意了没。 注意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注意二: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提前还款不仅没有好处,还要缴纳一部分的违约金,慎重选择。 注意三: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 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注意四: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 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注意五: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注意六: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拓展延伸 在申请贷款时,借款人需要注意以下六个方面: 1. 了解贷款类型:不同的贷款类型对借款人的要求不同,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类型。 2. 按时还款:借款人需要按时还款,以避免逾期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3. 关注个人信用:借款人应该及时关注个人信用记录,如有不良记录可能会影响贷款申请。 4. 提供担保:在申请贷款时,可以提供担保来增加贷款申请的成功率。 5. 确定还款方式:借款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如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 6. 了解贷款利率:借款人需要了解贷款利率,以免被较高利率贷款所影响。 综上所述,申请贷款时需要注意以上六个方面,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结语 许多人购买房产时,更倾向于通过贷款的方式。但是,在银行贷款买房时,有6点需要注意。首先,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其次,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第三,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第四,贷款后出租住房时,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第五,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最后,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遵守这些注意事项,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购房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t第二十三条\t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t第二十一条\t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t第二十二条\t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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