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院证明不能伪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如果怀疑医院的病历造假,则应当积极搜集相关的证据文件,并向司法机关提交进行诉讼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在搜集相关证据的时候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避免违反规定来进行操作,造成自身的犯罪行为,如果造成医院的相关损失或者名誉受损等情况还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病历资料的义务、患者对病历资料的权利】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