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执行异议申请书是对法院已经提起执行的案件提出异议的文书,该文书首部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接下来写明申请事项,对提出异议的部分简要概括。紧接着应当写清具体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尽可能明确提出异议的观点,点明相应的证据。最后进行申请人最后陈述,特向某法院提出异议。尾部缀上此致敬礼,申请人落款写明日期。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