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未能收到借款,但借条仍然有效吗? |
释义 | 借条的有效性与证据有关,借款人没有拿到钱并不影响借条的有效性,但需要有证据支持。借条是欠债凭证,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未收到款项。借条是法律有效的债权债务凭证,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主张债权。借条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具体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法律分析 一、打借条了借款人没拿到钱借条有效吗? 打借条了借款人没拿到钱借条是否有效,就要看自己是否有证据;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借条属于欠债凭证,空口说没拿到钱是不行的必须有证据。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二、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结语 借条是一种有效的欠债凭证,具备法律效力。只要借条包含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等要件,即使借款人未拿到借款,借条仍然有效。然而,借款人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未拿到借款的情况。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具体情况可根据法律另行规定。人民法院将根据借条作为证据来判断债权关系,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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