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勤政廉洁; 2、热情熟悉工会工作,在员工中有威信,能与群众密切联系; 3、能够掌握经济法规,了解财务政策和财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审计和审查能力。选择经审主任很重要。 经审委员多为兼职,经审主任负担重。因此,经审主任应具备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坚持原则,恪尽职守,善于经济管理,懂财政政策,善于审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