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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别人欠我一万六千元,有姓名,手机号,公司住址能起诉吗
释义
    借款诉讼时效三年,超过视为放弃追偿权;承诺限期给付可延长时效,书面或录音为证据;起诉状需包括双方基本情况、请求、事实与理由;提供主要证据和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分析
    借款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拓展延伸
    如何通过提供姓名、手机号和公司住址起诉他人追讨一万六千元的债务?
    通过提供姓名、手机号和公司住址,您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起诉他人追讨一万六千元的债务。首先,您可以聘请律师,律师将帮助您收集证据并准备起诉文件。其次,律师将根据提供的信息展开调查,确认债务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并确保这些信息是准确无误的。然后,律师将起草起诉状,详细列出债务的事实和金额,并附上相关证据。最后,律师将代表您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法庭上辩护您的权益。请记住,在整个过程中,律师将为您提供法律建议和支持,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
    结语
    通过提供姓名、手机号和公司住址,您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起诉他人追讨一万六千元的债务。请聘请律师,律师将帮助您收集证据、准备起诉文件,并确保债务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律师将详细列出债务的事实和金额,并附上相关证据。律师将代表您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法庭上辩护您的权益。律师将为您提供法律建议和支持,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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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4: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