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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前借款买房,离婚后如何处理房产?
释义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产分配原则:1)婚前个人财产购房,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但有权要求还贷部分返还;2)共同还贷房屋按揭部分分割,可请求对方返还还贷款和补偿房屋升值部分;3)双方共有财产购房,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未登记方需证明婚前出资义务和双方认可共同所有;4)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归一方所有。
    法律分析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产分配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仅对共同还贷部分进行分割;
    (2)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
    (1)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
    (2)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3、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结语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产分配原则明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对于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共同还贷的部分。对于共同还贷的房屋,可以进行分割并请求补偿。对于婚前共有财产购买的房屋,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出资义务和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否则不予分割。对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根据以上原则,婚姻财产分割可依法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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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2: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