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如果是由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子女名下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婚前自己买下的房子,并且登记于自己名下,同样是属于个人财产,就算离婚也不予分配。 3、婚前由个人购买房,婚后升值与配偶无关。 4、如果是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如果夫妻共同还款,那么如果出现离婚,应考虑按照比例对女方进行补偿。 5、如果是男方婚前买了房,那么在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及时妻子想追回该房,法院也是不同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