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解除合同中介费是否退还 |
释义 | 双方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中介费不会退还,但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导致双方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退还。 一、未签合同的买房定金能退吗 买房交定金是可以退的,但要看情况。买受人如欲退还定金,可在相关情况下向开发商索要定金,如开发商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与购房人约定的购房定金无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论双方是否签订认购协议,开发商都应无条件将定金退还给买受人,开发商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应当退还定金。 二、民法典规定中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依法签订的中介合同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买二手房中介费可以不给吗 二手房买卖中介费不能给。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签订合同的事项。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从事中介活动的必要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