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如何处罚 |
释义 | 一、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如何处罚 1、构成本罪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如果具有严重犯罪情节的,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如何认定 1、本罪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二者的犯罪的客体、主体、主观方面都是一致的,主要区别在于客观方面的差别,后罪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如果行为人盗窃、抢夺真实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后加以变造、买卖的,或毁灭买卖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应当如何定罪?由于行为人先后触犯两种犯罪,而两者犯罪又具有牵连关系,因此应按牵连犯的原则论处。但二罪的法定刑的是一致的。 2、本罪与盗窃罪、抢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主要是: (1)侵犯的客体不同,后三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侵犯的对象不同,后三罪侵犯的对象是一定的公私财物; (3)犯罪目的不同,后三罪的犯罪目的意在非法占有或毁坏公私财物。如果行为人意欲盗窃、抢夺公私财物,但窃取、夺取的是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同时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而后予以毁灭、买卖或加以变造的,应当以盗窃罪、抢夺罪与本罪或与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进行并罚。 3、本罪与盗窃、抢夺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不同,后罪侵犯的是国家部队的信誉和正常管理活动。 (2)侵犯的对象不同,后罪侵犯的是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依据第375条第1款规定,毁灭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不构成该罪。如果毁灭军事机构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可考虑以本罪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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