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的法律后果 |
释义 |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如果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如果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期2年,保险人将不再承担责任。此外,如果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被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如果投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如果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如果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期2年,保险人将不再承担责任。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被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结语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如果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如果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期2年,保险人将不再承担责任。此外,如果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被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如果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八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五十五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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