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26岁和16岁交往犯法吗
释义
    和未成年人谈恋爱不犯法,但是如果和未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在谈恋爱的过程中发生性关系的,不管是不是自愿都构成强奸罪,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最新修改内容(三)和十四岁以上十六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 即使是女孩主动也会被判刑
    一、教师、医生护士、父亲和16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 即使女孩同意也判刑
    刑法修正案(十一)二十七、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没有以上特殊关系,和14岁至16岁女孩发生性关系,女孩同意的,不构成犯罪。
    二、奸淫不满十周岁女孩,判刑十年以上
    按照现行刑法,和幼女发生性关系,判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1年3月1日之后,和不满十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奸淫十周岁以下幼女,多发生在亲戚邻居之间,此次规定,应该可以震慑此类犯罪。
    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民国刑法》第 228 条 (利用权势性交或猥亵罪)
    对于因亲属、监护、教养、教育、训练、救济、医疗、公务、业务或其他相类关系受自己监督、扶助、照护之人,利用权势或机会为性交者,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前项情形而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21:2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