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不起诉为啥还留有案底 |
释义 | 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不会有案底。案底一般指行为人受过刑事处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法院就不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犯罪记录也就不存在了,行为人就不会有案底,行为人在入伍或者就业时,就不需要向单位进行报告,可以说自己没有任何的犯罪记录。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检察院起诉期限 1、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情况下为一个月。 2、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3、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采用速裁程序的,检察院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是否审查起诉的决定。 4、对于可能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依法已经构成犯罪;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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