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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家庭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否属于家庭欠债?
释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该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贷款申请需要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办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均可申请。
    法律分析
    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拓展延伸
    家庭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否为家庭欠债?
    根据我国《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家庭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发放给学生本人或其共同家庭生源地(家庭住址)的贷款。而家庭生源地助学贷款并不属于家庭欠债。
    家庭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发放是为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解决其经济困难。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文件;(四)具有固定住所或固定经营场所在农村的户籍或固定住所或固定经营场所在城镇的户籍;(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家庭生源地证明。
    因此,家庭生源地助学贷款并不属于家庭欠债。
    结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费、住宿费的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共同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这项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实施细则》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贴息,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被监护人在国内高等学校就读全日制本、专科或研究生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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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0: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