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有企业员工可以经商。 根据法律规定,国有企业员工不得利用企业资源开展与企业无关的经营活动,所以国企员工做生意应避免利用企业资源,并需经过所在企业的批准。另外,国企员工做生意需遵守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